我們要完善立法規(guī)劃,突出立法重點,堅持立改廢并舉,提高立法科學化、民主化水平,提高法律的針對性、及時性、系統(tǒng)性。
——習近平2013年2月23日在十八屆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體學習時的講話
責任編輯:孫夢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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