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門推動農村地區(qū)改善充電基礎設施

發(fā)布日期:2025-02-27??來源:人民日報??作者:曲哲涵??瀏覽次數: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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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人民日報北京2月25日電 為加快補齊農村地區(qū)公共充換電設施短板,進一步釋放新能源汽車消費潛力,財政部辦公廳、工業(yè)和信息化部辦公廳、交通運輸部辦公廳日前聯合發(fā)布《關于開展2025年縣域充換電設施補短板試點申報有關工作的通知》,明確2025年計劃支持75個試點縣改善充電基礎設施。通知明確,三部門根據各地當前新能源汽車和公共充換電設施發(fā)展狀況、未來潛力以

人民日報北京2月25日電 為加快補齊農村地區(qū)公共充換電設施短板,進一步釋放新能源汽車消費潛力,財政部辦公廳、工業(yè)和信息化部辦公廳、交通運輸部辦公廳日前聯合發(fā)布《關于開展2025年縣域充換電設施補短板試點申報有關工作的通知》,明確2025年計劃支持75個試點縣改善充電基礎設施。

通知明確,三部門根據各地當前新能源汽車和公共充換電設施發(fā)展狀況、未來潛力以及2024年績效考核結果等因素分配省級試點縣名額。試點縣所在地級市2024年汽車保有量不低于25萬輛;試點期間新建公共充換電設施可用率不低于99%,提供不低于6年運營服務保障。通知鼓勵兩個及以上的縣聯合申報試點,聯合試點縣占用一個試點縣名額。

據介紹,今年是三部門開展“百縣千站萬樁”試點工程的第二年,2024年首批試點縣有67個。根據相關政策安排,2024—2026年,三部門將加強重點村鎮(zhèn)新能源汽車充換電設施規(guī)劃建設,鼓勵試點縣在適宜使用新能源汽車但社會投資公共充換電基礎設施意愿不足的農村地區(qū),加快建設面向公眾全面開放服務的快充公共充換電基礎設施,激發(fā)試點縣及周邊地區(qū)新能源汽車消費潛力。中央財政對經三部門同意備案且完成任務目標的試點縣給予獎勵資金支持,每個試點縣示范期為3年。示范期內,每年均達到最高目標的試點縣最多可獲得4500萬元。中央財政獎勵資金由地方統籌用于支持試點縣公共充換電設施建設、運營,配電網改造以及能源信息管理等相關支出。

三部門鼓勵各試點縣充分結合場景應用條件開展新技術應用,要求試點縣因地制宜積極探索換電、光儲充、全液冷、V2G(車網互動)等新技術新模式應用;同時鼓勵地方出臺土地、電價、服務費等支持政策,形成政策合力,力爭實現充換電基礎設施“鄉(xiāng)鄉(xiāng)全覆蓋”。(記者曲哲涵)

責任編輯:馬英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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